21日中午12时许,家住无为县白茆镇的丁某,驾驶轿车行驶到无城镇一路口时,被无为县石涧交警中队民警拦停,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丁某体内酒精含量竟然高达147.7mg/100ml。
面对醉驾结果,丁某顿时傻了眼,“我中午只喝了一瓶啤酒,不可能是醉酒。是不是你们的酒精测试仪搞错了?”
随后,民警将丁某带到无为县中医院抽血。后经芜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酒精检测显示,丁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134mg/100ml系醉酒驾驶。
后经民警了解,原来,20日晚,丁某和外地的老朋友聚会,酒桌上丁某喝的酩酊大醉,至于如何回到家,丁某想不起来了。
目前,丁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以危险驾驶罪获刑,并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