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吉安市交警支队《全市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牵手平安行”整治行动及“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7月20日起至10月30日,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8月6日19时30分,该大队包括城关中队、事故中队、巡逻中队和各科室在内的所有县城警力,成立了两个行动小组,分别在县君山湖路段、文天祥纪念馆路段设置执勤检查点,准点到岗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并由大队领导亲临一线指挥督导,重点整治“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违法停车、驾车接打电话、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
行动中,执勤民警严格遵守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范执法程序,使用规范用语,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同时,执勤民警根据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不仅坚决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给交通违法者予以严厉打击,使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难存侥幸,还在依法检查的同时进行现场交通安全教育,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危害,告诫驾驶人要“遵章守纪,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在广大交通参与者中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在当晚的统一行动中,该大队共出动警力41人次、警车6台次,检查机动车212辆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共计57起。其中,酒后驾驶7起、醉酒驾驶1起、无证驾驶7起、客车超员3起、摩托车超员19起、涉牌涉证11起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9起,此次行动取得了显着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