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销售超标电动车成公开秘密
带着市民反映的情况,海南特区报记者于5月25日、26日走访了海口东湖电动车销售市场,的确看到了不少超标电动车的身影。超标车的销售,似乎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据悉,按照目前规定能够在海口市销售上路的合格电动车必须符合六项标准:(一)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三)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四)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五)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毫米;(六)制动性能(按标准要求)。
在海口东湖一家电动车车行,记者看到有十多辆疑似超标的多款式的电动车摆放在路边上“促销”。记者注意到,这些电动车的轮胎有的目测直径在8-10厘米,和旁边合格电动车的轮胎相比,明显粗了许多。在另一车行的促销区域,部分电动车被标上了“60V”的字样,表明这些电动车的电压不是48伏以下的标准电压,被加了一组电池。“这些电动车是不是超标车?”记者询问一销售人员。其避而不答地表示,“是不是超标车不重要,你看看车子质量怎么样。”
在另一车行,记者随便指了一款电动车询问销售人员,这款电动车时速最快是多少,对方回答“40公里/小时”。记者询问是否能安装脚踏板骑行,对方回答“可以装脚踏板,但骑起来很累,不适合骑行。”记者询问这是不是超标车,对方回答“是的”。走访时记者看到,不少市民尤其是年轻消费者对超标车兴趣很大,不时前来咨询。当问到能否上蓝牌(合格电动车车牌)时,得到的回答是:“不管上不上得了牌,骑车的时候小心点别被抓了就是。城区不能骑,就到乡镇去骑。”
业内:销售超标车扰乱电动车市场
2012年1月1日起,海口市多部门联合制定的首批《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简称《目录》)开始实施,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禁止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目前,海口已经公布了两批《目录》,第三批《目录》也正在申请当中。据海口一电动车行业业内人士称,《目录》外的超标车销售现象去年开始零星出现,但今年来说现象越来越突出。其称,“主要是市场对超标车有需求,才有人敢违规供应”。
对此超标车不断在市场上出现的现象,该人士表示,此类现象扰乱了《目录》内合格电动车的销售,对守法商家伤害很大。“花了那么多精力和人力去做合格电动车,结果卖得不如超标车,守法经销商伤不起”。
部门:买超标电动车真心“划不来”
海口质监局是海口电动车管理的相关部门之一,对海口市场上再次出现的超标车热销现象,也接到了不少情况反映。对此,该局标准化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现象需要多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从消费者、经销商双方着手加强管理,共同推动海口电动车的有序管理。“且不说新买超标车上不了牌,现在距离已上牌(黄牌)超标车可上路的缓冲期结束只有7个多月的时间,如果还买超标车真心‘划不来’。”该负责人提醒道。
据悉,2011年10月海口市有关部门出台《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给超标电动车2年缓冲期,从2012年1月1日起计算,2年的缓冲期将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也就是说,距今只有7个来月后的2014年1月1日起,不论是上了牌(黄牌)的超标车,还是没上牌的超标车,都禁止在海口城区上路,否则按照规定可罚款1000元。
有关超标车方面的投诉,市民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反映,或拨打“1234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