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交通公路部门正在对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上的所有桥梁进行逐桥深入排查,对初步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采取临时管制措施,对不能确保车辆通行安全的危桥严格落实关闭措施,对重要桥梁安排专人值守,严防桥梁安全事故的发生。桥梁管养单位还将委托有资质的桥梁检测单位进一步查明桥梁病害程度和产生病害原因,为加固维修提供依据。
我省将采用特聘公务员或特聘岗位等方式,建立桥梁养护工程师岗位津贴制度,对每座特大桥梁和特殊结构桥梁,都要成立专门的桥梁养护机构。省交通运输部门计划11月组织对各市(州)桥梁养护工程师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桥梁养护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将明显加大。《通知》明确,对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运营证,对超载车辆严格依法实施卸载,对违法行为未得到全面纠正的,不得放行或准予继续行驶公路,不得以罚款代替卸载。《通知》还明确了桥梁安全管理责任: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桥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其他经营性收费公路管理单位以及专用公路管理单位对其经营管理的公路桥梁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对因专项资金不落实、养护管理不到位、非法采砂过度采砂、灾害治理不力等造成桥梁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造成桥梁垮塌等恶性事故的,要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