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总队、支队年初工作部署,延边州交警支队召开县(市)车管所例会,与会同志在认真总结一季度全州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在全州车辆管理所基础工作、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以及服务创新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全面剖析全州各车管所工作,针对查摆的问题,认真研究措施进行整改,全力提高全州车辆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针对个别县(市)流动车管所用车未发挥作用的情况,支队将大力加强流动车管所的管理。对未在流动车管所用车上安装使用GPS定位系统的6个县市车辆管理所要按照总队要求,必须于5月1日前完成安装使用工作,未按期完成的,省交警总队将收回该车辆管理所的“流动车管所”。
二是针对个别县(市)车辆管理所驾驶人管理工作内勤对群众咨询业务没有做到首问责任制与检测机构监管工作不规范的情况,支队将加强执法工作监督、提升执法服务水平。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暗访和远程监控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监督指导。结合“创先争优”和“三访三评”活动,深化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支队要加强对县级车管所的指导监督,提升县级车管所工作水平,从而提升地区车管所工作整体水平。同时,加大对下监管力度,支队要对县市车管所实时进行业务监管,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是针对个别县(市)车管所,驾管内勤业务不熟练,日常业务处理不规范的情况,支队将进一步严格规范考试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各级车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业务岗位技能培训,提高驾驶人考试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对外地人报考驾驶证必须要求派出所出具外地人暂住登记表,业务民警要在警综平台进行比对并核实上报相关证件信息到省交警总队,总队将组织专人审核并随机电话回访,审核合格后方可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