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取其他省市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教训,全面贯彻以局党委工作部署和强化党的十八大期间安保工作,珲春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排查隐患,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从9月19日至10月30日利用40天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动员全警。各单位所有警力要按照时间准时到岗并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迅速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投身到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来。副职领导深入一线带领分管部门努力完成夜查工作任务,随时解决出现的棘手问题,有效维护执勤民警的合法权益。
二是明确整治重点和突出问题。严格按照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交通实际,重点整治酒后驾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违法行为;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严重违法行为;大型货运车辆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出租车乱停乱放,违反标志、标线严重违法行为。
三是科学部署警力,完善勤务制度。此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以302国道沿线、市宾馆路口、东一路口、杀狗场路口、客运站路口、城北路口为重点开展区域,各中队根据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在各岗点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总体行动时间在每天19时至21时。
四是明确工作任务,下发工作指标。为了保证整治行动取得最佳实效,大队为每个单位下发了详细工作指标,各中队科室抓获酒后驾车5人,抓获醉酒驾车2人,超载卸货转运10台,市区纠正出租车违法200台,农用车辆违法行为10台,骑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5台,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五是服从指挥调度,文明规范执法。全部参战人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对现场发生的重大事项,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主管领导解决不了的要向大队长汇报,以便妥善解决。严格要求执勤民警要语言文明,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树立良好交警形象的同时防止引发不愉快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