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交警支队把软环境建设和政行风建设放在队伍管理的重要位置,要求全州交警系统以“四个新”推进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
一是在服务经济建设的意识上要有新提高。要求支队和大队要站在对公安事业负责的高度,既要抓好交通管理,又要抓好软环境建设和政行风建设工作,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既要坚持已有的传统,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把政行风建设工作抓紧抓实;又要在继承中赋予新的内涵,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态度,把各项工作一项一项落到实处。
二是在改善执法环境上要有新举措。要严格按照“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要求,从执法观念、执法监督、教育培训等方面入手,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要全面加强路面值勤和窗口单位的管理,坚决防止和杜绝滥罚款、越权执法、越权行政问题。要坚决查处危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损害企业利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案件的发生。
三是在为“三重一小”企业主动服务上要有新步伐。全州交警部门充分认识交通管理工作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繁荣的重要作用,把开展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与服务经济发展振兴的大局结合起来,建立企业帮扶制度、提供上门服务、简化审批程序,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四是在解决问题和整治软环境上要有新突破。在人员层次上,以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为重点;在治理内容上,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在主要部位上,以窗口单位为重点。在全面治理的同时,要重点解决个别交警存在的特权思想、特权作风;重点解决随意扣押吊销证照的“两个违规”问题;重点解决不文明执勤、不使用文明用语等问题。要继续落实“五条禁令”,下大力气解决内部管理“脏乱差”,纪律作风“稀拉松”,对待群众“冷硬横”等问题,本着“真抓、早抓、主动抓”的原则,彻底消除影响交警队伍行风建设的顽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