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局、市直交通各相关单位:
2009年,全市交通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的统一部署,围绕交通中心工作,以交通重点基础工程和民生项目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强化交通行风建设机制,扎实开展交通行风“创新、作为”主题实践活动,有力地推进了系统行风建设的发展。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明年行风工作,经研究,现就开展2009年度行风建设总结考评活动等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行风总结自评工作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发展交通服务民生大局,按照年初市局行风建设工作目标和考评细则,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不足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梳理明年交通行风思路。总结自评工作于2009年12月15日前结束,相关情况书面报局行风办。
二、行风评比表彰工作
评选类别和名额:
1.交通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在各单位自行申报基础上,根据全市行风评议结果,结合行风考核和平时行风建设实践活动成效,评出本年度全市交通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名额不分配)
2.交通行风建设先进个人:在全年的交通行风建设活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反映较好的交通干部职工。评选名额为20名,其中各县(市、区)局共11名(县、市局2名,越城区交通局1名);市直交通行风 参评单位共9名(市公路处、市运管处、市港航局、市汽运集团、市公交集团、市质监站、市收费所、市交通投资集团和局机关各1名);
3.行风建设十大亮点: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市直交通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惠民利民开展的亮点特色工作,各推荐1项。由市局综合考评并征求市交通行风监督员意见后,评定出2009年度行风建设十大亮点。
4.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共10个。各县(市、区)交通局、市直交通各单位均推荐1个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由市局综合考评并征求当地纠风部门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后统一评定。
(行风建设亮点、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应以年初申报情况为基本依据)
三、工作要求
1.为切实做好年度行风总结考评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立足于总结巩固提高,着眼于新一年行风建设,树立交通行风新形象。
2.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要具有先进性,行风建设亮点和行风建设示范窗口要具有代表意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行风亮点的申报(登记)表一式2份,请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绍兴市交通局行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