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严格纪律作风,树立良好形象”集中执法教育整顿活动,从“五要”抓起,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一是队伍管理要严。以量化考核为依托,实行逐级承包制,严格队伍管理,层层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全队民警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松劲,行动上不掉队。
二是执法力度要大。坚持定点布控与流动巡查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严、消违放行”,决不手软。
三是执法效果要好。要求全体民警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工作作风,按时上岗、恪尽职守,确保执勤执法工作效率和质量在任何情况下不降低。
四是执法形象要佳。要求全体民警始终保持良好的警容风纪,上路执勤时保持着装整洁,纠违执法时要做到先敬礼、后纠违,说话和气,讲话文明,用语规范,充分树立警队形象,展现交警风采。
五是服务热情要高。要求全体民警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严格执法同时,体现人性化、理性化。对有困难的群众要尽最大努力提供帮助,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