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23号令、124号令实施后,汪清大队为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加强对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正。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开展集中交通信号灯排查工作。
2013年1月8至9日大队利用两天的时间对全县信号灯和监控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对交通信号灯设置地点、排列顺序、安装数量、位置不当或被遮挡、与交通标志和标线不协调、配时不合理等问题逐一进行清理。逐项检查交通信号灯的技术要求、设置条件、安装方式、排列顺序、安装位置,确保交通信号灯功能的充分发挥。
此次排查工作中,大队共出动警力10人次,排查了10个重点路口,6个信号灯,14个固定监控设备、33个高清探头,走访了沿街商户,行人,驾驶员等交通参与者80余人,收集意见建议10条。通过这次排查,解决了辖区内交通信号灯存在的诸多实际问题,确保了监控设备的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