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来宾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迁江中队民警在执勤中,连续查获两起逾期年检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但这两辆车的车主并非司机本人,而是司机向朋友借来的。目前,这两名司机均因车辆超过年检、无保险或未携带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受到相应处罚。
当日上午10时30分许,二大队迁江中队民警在辖区迁江街大桥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墨绿色东风小货车前挡风玻璃上粘贴的年检、保险标志均是2012年度的标志,民警遂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经查,民警确认该车已超过年检,且该车在2012年底保险到期后也未续买。驾驶人罗某向民警交待:车子是他向朋友借来的,因为赶着去拉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匆匆忙忙地开着朋友的车子出门了。了解情况后,民警依法给罗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依法对该车进行暂扣,并告诉罗某,请他叫朋友购买车辆责任保险后,携带证件、保险资料到中队接受处罚。
无独有偶,15分钟后,民警再次查获一起借用朋友车辆逾期年检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在大里乡附近路段,发现了这辆前风玻璃上仅粘贴了年检标志的红色小车。民警向驾驶人兰某了解情况时,兰某告诉民警车子是借朋友的,自己也不清楚。随后,民警通过警务通对该车进行查询得知,该车已于今年1月底到年检期,车主买有保险。确认情况后,鉴于车辆超过年检,兰某也不能出示车辆保险资料,民警遂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车辆实行暂扣,并依法给兰某开具了罚单,告知其择日带齐证件和资料到中队接受处理。兰某没想到借一次车会引来这么多麻烦,他感慨地说,这次经历后,他一定吸取教训,慎重借车,不再违反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