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有效打击“黑校车”等非法营运现象,和龙大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在强化查处和处罚力度的同时,积极发动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大队接群众举报查获两起违法运送学生车辆,并依法对两名车辆驾驶人全部进行上限处罚。
11月29日16时许,和龙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在誉文路看到有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拉乘了5、6名小学生由北向南行驶,听你们宣传后,知道这是违法行为,请来查处”。接举报后,大队立即派出警力到事发地周围进行巡查,但未发现有举报情况,于是民警加大巡查范围,并最终在人民大街中心市场前发现举报车辆。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该车,发现摩托车上当时有6名小学生拥挤在狭小的空间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依法检查的同时,派出警车将小学生分批送回家中。经查,驾驶人为和龙市光明街花园社区居民于景波,于景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也没有办理牌照,执勤民警立即将驾驶人于景波依法传唤到和龙大队,同时将此事通报给新东小学,要求学校加强对学生及家长安全宣传教育,严防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车辆上下学。经询问,驾驶人于景波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其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11月30日11时许,大队再次接到群众举报并在人民大街800米处查获曹仲平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轻便三轮摩托车,违法接送放学学生的违法行为,民警在调查取证后,依法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得行为做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