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过采取四个“多一点”全面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执法程序规范多一点。大队要求民警在纠正道路交通违法时要说得清、讲得明、用得准,做到细致入微、严谨规范,在填写法律文书时,规范格式,统一字体;在引用法律条款时,做到准确无误,字迹工整,叙述清楚,表达准确。
二是处理违法灵活多一点。大队要求民警对待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温馨提醒”服务和教育放行的方式,把握好上限处罚和从轻处罚的尺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彰显龙井交警良好形象。
三是接待群众热情多一点。大队要求民警要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在接待群众时切忌冷、硬、横、推的态度,做到使用文明用语,开展微笑服务,耐心细致地为群众排疑解难,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心为民所系,用实际行动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
四是对待矛盾冷静多一点。大队要求民警在纠正违法和接待群众来访等过程中,要冷静、科学对待所遇到的一些困难的事情,对一些群众误会等难以控制的局面时,必须要端正态度,找准问题,化被动为主动,稳定群众过急情绪,耐心解释,达到共识,绝不可以扩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