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校车监管力度,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有效预防遏制辖区校车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乌海交警支队认真吸取江西校车交通事故教训,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做好辖区“护学”工作,全力为中小学生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开展冬季校车安全大排查。一是从源头入手,对辖区校车基本情况再次进行排查。同时,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技术检查,对不合格的校车立即采取停运措施,禁止隐患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校车档案;集中审查校车驾驶人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驾龄、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二是细查行车线路,全面排除安全隐患。支队及各大队再次组织实地勘察行驶线路、停靠站点,全面掌握校车安全运行动态。排查校车停靠站点设置情况,合理调整并完善道路标志标线;排查校车途经路段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对存在急弯、陡坡、缺少安全设施的,及时报告辖区政府,督促整改;排查校车停靠站点周边公共秩序,对秩序乱、占道多和影响学生安全上下客的迅速开展综合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加强“护学”工作。各大队在辖区主次干道路边、交通流量大、接送学生车辆较多、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设立“护学岗”,安排民警、交通协警采取“定人、定岗、定责、定时”的“护学”行动,做到学生上放学与警力护学同步。“护学岗”民警根据学校门口交通组织规划,合理分流学校门前的人流、车流,指挥疏导车辆,护送学生过公路。
三、建立校车路查机制。支队进一步加强校车路面监管,结合辖区校车出行时间、路线,科学安排警力部署,在校园门口周边区域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重点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擅自折卸座椅,改装座位,未按规定检验以及报废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校车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四、召开学生家长交通安全会。支队在组织开展多形式学生交通安全宣教活动的基础上,以“牵手平安行”活动为载体,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贴近实际,有针对性地以案释法,强调家长带头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做到不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驾驶无牌证车辆,驾驶车辆不超速、不超员、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为中小学生树立良好榜样,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配合交警做好交管工作,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