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延边州交警支队群众办事窗口搬入新的服务大厅,崭新的工作环境,一流的服务设施,完备的制度措施,有效激发了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窗口工作人员自觉提高服务意识、自觉使用文明用语、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蔚然成风。
2011年10月,支队搬迁到临时办公场所,虽然环境简陋,但支队始终把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形象当做头等大事牢牢抓在手上。今年以来,仅针对提升大厅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措施和强化执法为民意识的教育整顿活动就开展了三次;编发了三期有针对性的督察通报;副局长兼支队长郑永虎多次到大厅明察暗访、现场办公,组织政治处、驾管处、车辆处和宣传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大厅秩序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积极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实施了《延边州交警支队办事大厅窗口服务规范》、《领导干部大厅带班工作制度》和《窗口民警考勤办法》等规章制度;对窗口人员进行了端正执法理念,公正执法为民知识考试;签订了“公正、为民、廉洁、执法”保证书。由于常抓不懈,措施得力,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今年12月17日,经过一周紧张忙碌的搬迁,新支队办事窗口终于向群众开放。开门第一天,郑永虎副局长率班子成员提前30分钟来到大厅迎来了第一批办事群众。细心的群众发现,延边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窗口亮了,服务设施齐全了,民警的笑容多了,不论办什么业务都不用焦急的等待了。支队上下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全体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