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将每年的12月2日 确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临沧支队根据省总队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提前谋划,积极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辖区内开展了声势浩大,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交通安全日现场咨询活动。当天上午八点,由支队宣传、法制、车管、秩序、事故等部门民警组成的宣传队联合临翔区交警大队宣传民警,在影剧院、扎露营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地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台,举行以 “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市、区122交通安全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挂宣传横幅、发宣传资料、送交通安全小贴图、摆宣传展板、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形式,倡导交通参与者礼让斑马线、人车各行其道、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长时间占用车道、随意乱停乱放等交通陋习,抵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二、结合正在开展的临翔城区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组织市区两级宣传民警深入学校、企业、社区、摩托车销售点等,发放宣传挂历、交通事故警示录等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宣传提示标语等,向广大摩托车驾驶员宣传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为正在开展的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联合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当天,支队邀请临沧电视台、临沧日报等主流媒体,借助媒体力量,围绕主题,通过专题报道、以案说法、现象评说等形式,大力弘扬“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在社会中营造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四、辖区各大队积极响应,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镇康大队在城区主要道路、农村集贸市场、车站、广场、车管所大厅等人流密集的地段和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点,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盘,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永德大队事故、车管、违法办等部门民警组建“宣传小分队”,走上街头热心为群众答疑解惑、讲解公安部123、124号令;云县、凤庆、双江、沧源、耿马大队邀请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局、安监局、县妇联等部门领导,以及交警大队民警代表、学生代表、驾驶人代表、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在县区人流密集地举行“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据统计,12月2日“全国安全日”当天,全市共出动警力362人次,警车87辆,设立咨询服务点18个,赠送小黄帽6000顶,悬挂宣传标语23幅,悬挂宣传挂图165幅,摆放交通事故展板95块,发放宣传资料6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