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造一支文明规范的交警队伍,更好的体现交警部门服务于民的良好执法形象,有效的树立执法权威性和提升执法公信力,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了2013年队伍建设重视程度,紧紧围绕创新和发展主题,多措并举,充分发挥队伍建设在整个交管工作当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严格制度规范。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交管部门各项规范执法要求的同时,结合大队实际,制定《交通协勤人员管理办法》、《杜绝公路“三乱”实施方案》、《警务督查工作制度》、《纪律作风整顿方案》等相关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约束民警执法行为。从细节入手,进一步明确了要求,统一了标尺。
二是强化社会监督。为了充分发挥社会舆论作用,树立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严格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同时,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对民警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利用百姓热线及时有效的解决群众对执勤执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回访工作,以此严格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
三是完善后勤保障。防止一切因后勤保障不到位而造成的民警警便服混穿,装备乱搭、手势不规范,衣冠不整等诸多问题,加大对后勤工作的各方面投入力度,在一个月内完成全体民警及协勤人员装备更新工作。
四是严格督导检查。成立以大队班子督查小组,对民警及协勤人员在岗在位、警容风纪、警车使用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并严格按照2013年绩效考评细则进行科学评定,实事求是,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