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运”工作开展以来,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着超前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结合本地实际,通过采取“四到位”,“四落实”,全力构筑“春运”交通安全防线,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制定了《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3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金虎大队长为组长的“春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为“春运”安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工作部署到位。大队多次召开中层领导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民警的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要求全体民警消除厌战情绪,克服疲劳状态,切实增强做好“春运”安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是宣传教育到位。为切实抓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大队结合本地实际,讲究形式,注重效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QQ群、飞信、微博等平台广泛宣传“春运”安保措施,全面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使“安全出行,平安春运”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是集中整治到位。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大队于1月24日至1月26日和2月22日至2月23日及3月1日至3月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并自行多次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五是落实机动车临检责任制。坚持实行谁检车谁签字的原则,检车后因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追究检测者的责任。进一步严格程序,严格把关,逐车认真检验,对车辆状况和检验结果登记造册,检验不合格的坚决不准参加春运,力求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是落实路段包保责任制。加大昼夜路面巡逻管控力度,3台测速设备全部投入路面,每天开机不少于6小时,确保交通流量大,路况复杂,事故多发路段不失控。综合管理中队包保龙北公路,车辆管理中队包保胜白公路,开发区中队包保龙延公路和珲乌公路,城区中队包保龙开公路,最大限度地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七是落实客运车辆包保责任制。大队全体民警与客运站和公交公司法人、驾驶员层层签订了“春运”交通安全责任状,并定期对包保客运车辆的外观、轮胎花纹质量以及转向、制动、照明系统等多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八是落实服务站管理责任制。对客运车辆逐车进行“六必查”,做到有点、有警、有记录,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摄力,杜绝“有站无警、有警无为、有错不纠”的现象发生,并通过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提示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为过往车辆主动、及时提供路面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春运期间,大队审验驾驶员159人次,检查重点车辆159台,发放春运通行证155个,通过采取强有力的道路交通管理措施,龙井市2013年春运期间未发生一起一般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历年最好成绩。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开展集中统一行动5次,大队开展统一行动7次,各中队自行开展统一行动16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362起,行政拘留1人,取保候审7人,其中饮酒驾驶28起,醉酒驾驶7起,无证驾驶33起,超速404起,涉牌涉证92起,驾驶摩托车未带安全头盔76起,农用车载人2起,扣留机动车66辆,暂扣驾驶证27本。安全检查服务站检查登记重点车辆10430台次。排查出交通安全隐患15处,重点车辆交通违法未处理清网15起,共举办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班6次,200余名企业法人、驾驶员、安全负责人受到春运交通安全教育。悬挂主题宣传横幅36条,其他宣传横幅75条。摆放宣传展板108块次,发放宣传单13000份,上传网络微博信息185条,发送手机短信提示3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