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资料,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工作规范。规定限速60码以下路段不得测速处罚;监控拍摄交通违法,无法确定驾驶人可处罚车主等。
市民拍摄交通违法行为可作处罚依据
据了解,除了交管部门设置的监控设备外,对市民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经过严格审核后,也可以作为处罚依据。其中,对市民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交管部门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 管理人等形式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同时,具有形式记录功能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车载视频装置等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营运车辆、校车、危险物品 运输车的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资料,经严格审核后也可作为交通违法处罚依据。
限速60码以下路段不得测速
交管部门还可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不过,这些监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检定合格后,才能用于收集违法行为证据。
据了解,监控设备一般设在省际、市际卡口,危险路段,事故和严重违法行为多发、交通秩序混乱以及机动车流量较大的路口、路段。对于没有安装固定监控设备的路段或对固定监控设备无法取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使用移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其中,固定测速监控设备,应当在测速点前500米至1000米的范围内设置测速警告标志。设置区间测速设备的路段则应该是恒定限速值的路段,并且限速60码以下的路段不测速处罚。
记录不全的违法信息可撤销
记者还了解到,监控设备在记录了交通违法后,需要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对交通违法信息进行核对以及录入。对于因道路施工等原因影响机动车驾驶人正常行驶的;有两辆以上机动车,无法确认违法机动车的;无明显参照物不能反映具体违法地点的;其他可能产生异议的情况,工作人员将不予录入。发现有使用其他套牌等违法嫌疑的,则录入“套牌车管理系统”。
此外,对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现场已被交警处理的;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没有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核发机动车被记录的;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等,均在核实以后消除违法信息。
建立“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
交管部门处理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审核违法行为证据反映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严格查验接受处罚的驾驶人或者违法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核对驾驶证准驾车型是否与违法机动车型相符、持证人相貌是否与驾驶证上照片统一等信息。当事人未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已经过有效期、驾驶证已被暂扣、吊销或者公告停止使用的,不得对其进行处罚,而需进一步处理。
经调查,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实施处罚。此外,交管部门还建立“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驾驶人(不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还有,交管部门将逐步推行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使用身份证读取、当事人图像采集等技术和设备,提高对替代机动车驾驶人处理违法行为的查处效率。
营运车定期未处理违章将停运
对于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车主必须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对驾驶人记分满分、大中型客户车驾驶人记分达到9分(含)以上以及降级换证、注销实行驾驶资格、延长实习期等信息,交管部门每月会全面清理一次,并向驾驶人告知。对于机动车累积20个以上未处理违法信息或者违法信息记录的违法行为记分临界满分和满分的,会每月向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告知。
不过,对于营运车辆、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有3个以上未处理的违法信息,且经通知无正当理由超期一个月不接受处理的,将抄告当地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建议暂停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