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局网安大队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在市局网安支队和湖南省常德市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经过2个多月的专案经营,成功破获系列网络诈骗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5月17日,靖远县居民刘某在网上通过QQ发现一批发化妆品的联系方式,随即与对方联系购买3000元化妆品,并汇款到对方提供的账号。5月19日对方以送货已经到白银市,为应付代理商检查为由,要求刘某临时汇款5000元的代理费,货到后退回。刘某又向该账号汇款5000元。事后对方借口其持有20000元支票,要求刘某再向账号汇款15000元,加上送货时的5000元代理费,对方会将20000元的支票返还给刘某。刘某发现受骗后于5月20日向靖远县局报警。
该案发生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接到报案后,县局网安大队立即展开调查,专门成立了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专案组,抽调网安、刑侦、治安精干力量参与侦破工作。专案组围绕犯罪嫌疑人使用的QQ号、银行卡号、电话号码展开调查。在市局网安支队的支持下,侦查人员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发现犯罪嫌疑人经常活动在湖南常德,专案组遂派员赴湖南常德开展工作。
7月23日,专案组侦查员到达湖南常德后,在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的配合下,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龚某(男,汉族,福建省安溪县魁斗镇魁斗村人)。该龚于 2011年8月30日因涉嫌诈骗被福建省安溪县公安局列为上网逃犯。8月6日,侦查人员在湖南通往福建的高速公路一服务区将龚某抓获。经审讯,龚某对其实施网络诈骗活动骗取刘某80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进一步深挖,龚某还供述了实施另外5起诈骗,骗取5名受害人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某因涉嫌网络诈骗已被靖远县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