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晚22时42分,交警四分局五大队民警郭峰云等正在金辉路口执勤,一辆白色现代牌轿车由IT大道往三环路苏坡立交桥方向驶来,发现轿车未悬挂号牌,执勤民警迅速将该车拦下,发现驾驶室内明显存在酒味。经过现场呼气酒精测试,驾驶员男子童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07.5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随后,童某被依法送至四川省人民医院进一步抽血检测。昨日凌晨2时许,抽血检测结果出炉,童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25.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当事驾驶员童某称,当晚他正赶回南充老家,参加亲人葬礼,于是开着朋友的车准备先去接女朋友,没想到中途被交警查获。而在随后的调查中警方还发现,醉酒驾驶的童某并没有驾驶证。早在2011年,童某就因超速驾驶机动车被吊销了驾照,目前其还在南充重新考取驾照的学习过程中,但尚未通过科目三考试,也就没有取得驾驶证。
昨日下午4时,交警四分局民警依法对童某宣布了目前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将其送往成都市看守所。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警方也已立案侦查,待报送检察院提出公诉和法院正式判决后,将对无证和醉酒驾驶的童某一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