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二组民警排查至茶埠镇时,遇到正在将伤者送往医院的家属车辆,经与伤者家属简单交谈,沿途未追到与肇事车相似的车辆。民警初步判断肇事车辆有可能沿省道 306线逃窜,随即民警沿省道306线追缉,当民警追缉到禾驮乡时从肇事现场传来现场勘查组的消息,现场遗留下一个“长安”牌车标,民警随向过往车辆进行了解,过往车辆均未发现有此类车辆经过。第三组调取沿线监控的民警围绕事故地点周边开展地毯式的排查,但是由于地震后线路故障等原因造成多处电子监控无法正常使用,试图调取电子监控发现肇事车辆线索的希望“破灭”。由于事故发生在地理位置偏僻的城郊地区,过往行人及车辆稀少,走访工作进展非常缓慢。民警又与报警人联系并进一步核实报警人了解到的交通事故情况,从报警人处了解到发生事故时由于距事故现场较远,肇事车辆将人碰伤后就快速离开现场,只隐约看到车辆为白灰色的小型普通客车,未看见车号。
副大队长将掌握的现场情况立即汇报大队长,大队长对侦查方向进行调整,肇事车辆及有可能是梅川镇附近了解路况的驾驶人所为,并立即安排民警对岷县驶往漳县方向的车辆进行排查。民警随调取木寨岭收费站过往车辆监控视频,在调取过程中发现一辆车号为甘J****号的车辆前挡风玻璃有破损,该车在事故发生后16分钟从木寨岭收费站通过向漳县方向驶去。此时事故发生已过2个小时。大队同时与漳县、渭源、陇西交警联系配合查处,随后大队民警又兵分两路向陇西、渭源县会川方向追缉,但追缉至陇西和会川也未见到肇事车辆。
大队民警通过公安信息网对甘J****号车进行查询,经查车主为岷县梅川镇三社成**,办案民警迅速深入梅川村进行调查,在成**家中办案民警未找到成某,通过了解其父母,成某于8月22日中午已驾车出去一直未回家,电话也无法联系,大队民警决定将此车作为重点工作对象加大力度查处。办案民警通过与成某家人取得联系,并做了大量说服工作,同时与市局技术部门联系查找成某的行踪。
驾驶员成某迫于强大的攻势和压力于8月24日早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据当事人成某交代:2013年8月23日凌晨0时50分许,其驾驶自已的甘J***号小型普通客车从梅川三咀往家中返回,在加油站处将行人梵某碰伤后未停车抢救伤者,而是驾车逃逸。事故发生后成某驾驶肇事车从梅川镇人民政府对面巷口驶入,沿梅川镇原老路绕过沿途监控摄像头经木寨岭收费站逃往漳县,并将肇事车藏匿于漳县一偏僻修理厂内修理。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至此,岷县大队快速反应、迅速出警,仅用27个小时成功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