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们:
你们好,孩子承载着家庭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中小学生及学前儿童伤亡人数超过万人,其中2012年全国共发生涉及中小学生及学前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12320起,造成2670人死亡、11417人受伤,从交通方式看,儿童在步行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占儿童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45%。2012年,全州共发生涉及幼儿、中小学生伤亡的事故15起,死亡5人,受伤24人,直接经济损失172000元,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目前正值暑假期间,为给孩子们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假期,我们特此提出以下倡议:
一、对自备校车、租用的校车,学校、幼儿园要严把驾驶人资质、车辆性能、车辆保险和日常管理关,严禁超员、改装、增加座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每辆校车有一名教师随车监督、管理。
二、学生家长要对合租的接送学生车辆,严格查验驾驶人资质和车辆性能、保险,要求驾驶人杜绝一切交通违法行为。
三、教育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农村地区的家长坚决不让学生乘坐农用三轮车、拖拉机、载货车和超员车、报废车。发现校车和接送学生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勇于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四、广大家长和学校老师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家长驾车带孩子出行时,切不要让孩子坐在前排,最好安装儿童安全座椅,下车办事时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
五、由于儿童活泼好动的行为特点,驾车时对道路上儿童突然跑出或改变行走轨迹要有充分的预见性,要注意和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提示,特别是前方有学校、村庄等指示标志标线时,一定要减速慢行。
六、请配合社会、学校和老师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学习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道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学生,家长要教育、监督他们不能骑自行车上路。低年级和幼儿园的孩子家长应按时安全接送。同时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七、教育孩子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机动车,严禁乘坐无牌照、无保险、车况差、报废车、超员车等不安全的车辆,以及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遇超载校车(学生接送车)要拒绝乘坐,并及时制止或拨打110;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道路。
八、绝大多数中小学生都未达到考取驾照的法定年龄,驾驶摩托车上路是违法行为,一些家长在孩子面前违反交通安全法,如: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员、超载、不戴头盔,严重危及自己和路人的生命安全,敬请家长从源头上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以身作则,当好楷模,教育子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其自防能力,远离不安全的行为,做到平安上下学。
九、教育孩子在公路上靠右侧通行,横过街道时要走人行横道,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在公路上嬉耍打闹、溜旱冰,雨天不要在有积水的路面上玩耍,以防掉入下水道,高速公路附近的的家长要教育孩子不上高速公路,不横穿高速公路。
十、教育并监督孩子乘坐机动车过程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或跳车,不得攀爬行进行中的车辆,要遵守乘车规定,有顺序的上下车。
十一、教育孩子骑自行车不带人、不撑伞,不在行车道上并排骑车或交谈。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不满14周岁的学生严禁骑电动自行车,有电动自行车的家庭一定要按规定上牌落户。
十二、请接送学生的家长不要拥挤到学校门口,在学校附近各个路口接送时不要将交通工具乱停乱放,不要占用机动车道违法停车以避免造成交通堵塞或交通事故。
尊敬的家长们,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为打造平安和谐傣乡,建设幸福西双版纳而共同努力。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