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大理支队紧密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精心组织,科学调整勤务模式,加强对重点道路的巡查,加大客货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州共查处高速公路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21起,疲劳驾驶21起,违法停车10起。查处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498起,超载5起,查处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违法行为36起。曝光货车野蛮驾驶行为96次。
一、加强源头管理,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大理支队车管所为进一步提高全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率,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工作,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要求,从4月15日起,州内逾期检验的机动车车主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将按相关法规实施处罚,此内容已于4月15日刊登于《大理日报》。车管所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机动车检验合格有效期临界的车主应尽快申请上线检测,机动车超期检验“麻烦”多,当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车管所备案个人信息,便于车主通过短信知晓车管信息。
二、加大整治力度,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和高速路交警大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紧密结合两个专项整治工作,严查高速公路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超速、超载,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保高速路大队采取“三大措施”开展大排查,“两大招数”开展大教育,“两路重拳”开展大整治,全面开展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鹤庆大队科学安排勤务模式,启动交通安全服务站,在大丽路、机场一级路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强对重型货车、挂车、危险品运输车的检查,加大对大型货车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剑川大队强化路面管控,加大对重型货车、挂车的抽查力度,重点检查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等情况。永平大队严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强行超车、违法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非法拼(改)装车辆等货车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
三、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鹤庆大队组织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货车车主、货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通报重大交通事故案例,宣讲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对记分已超过6分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预警提示,告知记满12分后将面临降级注销的后果。剑川大队在人流、车流集中的场所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和温馨提示卡,提示广大群众选择合理出行方式和路线、时间。南涧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公司企业、建筑工地进行摸底排查,做到不漏一辆车,不漏一个驾驶人,在客运车站、加油站等场所,粘贴举报货车违法行为的电话号码,号召群众积极举报货车违法行为。楚大高速路大队民警利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间隙,在交通安全服务站、临时执勤点、收费站、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向货车驾驶人发放《行车温馨提示》,在大井服务区、小白营客运检查点悬挂横幅,大力营造整治氛围。弥渡大队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书面告知等方式,逐一告知逾期未检、违法未处理的货车驾驶人,提示货运企业、车主、驾驶人及时办理车驾管业务,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四、严格执勤执法,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全体民警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将安全教育、安全提示有机地融入执法中,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要求执勤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