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查验工作,解决基层车管所查验员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按照云南省交警总队统一部署,4月25日上午,全省第四期查验员培训班在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普洱市交警支队、版纳州交警支队共130余人参加培训。开办仪式上,省总队车管处车辆管理指导科科长李涤非、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聂咏忠副支队长、支队车管所所长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
开班仪式上,聂咏忠副支队长对本次培训作了动员讲话:一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公安部124号令工作,提高全州机动车查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总队统一安排部署,支队党委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认真做好全省第四期机动车查验员培训的组织保障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全体学员要切实端正学习态度,要充分认识车辆查验工作在交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社会和谐、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开拓进取,认真负责,切实把好交通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中的首要关口;三是注重学习方法,注重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确保学习效果,做到学以致用。
开班仪式结束后,培训正式拉开帷幕,全体培训班学员以饱满的热情,投入紧张的学习中。省交警总队教员们结合多年从事机动车查验的工作经验进行现场授课,授课的主要内容有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汽车行驶记录仪》、机动车假牌假证查缉、《机动车构造及原理》、《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机动车号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标识》、《校车标志灯》、《校车停车指示标志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
27日,为期三天的培训圆满完结束,并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举行了结业典礼。总队车管处唐福萍处长作了发言。她首先对去年全省的车辆管理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强调,全省的车管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当前车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更加坚定我们做好新形势下车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对今年做好两个新部令的贯彻落实和车管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再次要求查验员要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制度预防和技术防范,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