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理支队按照“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全州实际,采取三项措施,扎实开展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4月23日至25日统一整治行动期间,全州范围内共检查重型货车5684辆、危化品运输车214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92起,其中查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3起、违法停车94起、疲劳驾驶2起、货车超速行驶184起、深入货运企业宣传40次、深入施工工地宣传32次、通过广播、电视开展宣传45次、发送短信提示6150条、发放宣传材料11971份。
一、认真完成统一行动。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统一整治行动,认真部署,采取针对性措施,针对重型货车、挂车、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建材运料车、预拌混凝土车等重点车辆,认真组织开展了“4.23”、“4.24”、“4.25”三次统一行动,进一步震慑大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大货车通行秩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严查重点交通违法。针对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在三月街民族节期间开展,车流、人流剧增的实际,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托高速公路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在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设立执勤点,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的抽查检查,在城区货车集中通行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架网守候,加大对集中通行时段的执勤检查力度。
三、强化舆论宣传教育。行动期间,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平台,交警之声、微博,全力宣传整治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目的和意义,在服务区、执勤点和收费站进出口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通过电子显示屏循环滚动播出关于整治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的宣传标语,扩大舆论声势,切实提高驾驶人行车安全意识,提高专项整治行动的社会知晓率,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