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个月的探索实践,曹县治理醉驾的快侦、快诉、快判的“三快”工作模式将于8月初在全市推广,菏泽市公安局局长单立新专门就此作出批示。
今年5月份开始,曹县法院、检察院、公安三部门联合从快治醉驾,对事实清楚、不涉及民事纠纷的醉驾案件,从警方“抓人”到法院完成“判决”,只需7天。
曹县查处醉驾人数总量相当于其他县区的总和
目前,曹县从公安交警查获醉酒驾驶犯罪嫌疑人,到移送人民检察院,再到法院完成判决,平均用时7—10天。
实现证明,此举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从查获、取证、移送、批捕、公诉到判决的法律程序问题,打通了公检法三部门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过程中的“肠梗阻”环节,从心理上震慑了醉酒驾驶违法犯罪嫌疑人,极大地提升了查缉醉酒驾驶案件的效率和质量,减少了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妨碍公务案件的发生,进而也保障了交通民警的人身安全。
今年6月份,曹县普连集镇尹楼行政村驾驶人李某因醉酒驾驶被查处,迅速纠集数十名当地群众,采取殴打执勤交警、砸坏警车等行为暴力抗法。曹县大队快速启动“治酒”应急预案,迅速调集各中队警力,依法采取法律措施,将其醉酒驾驶违法犯罪嫌疑人制服。曹县交警大队这种依法“治酒”的快速联动机制,极大地提升了从查处到固定证据环节的准确率和速效性。
菏泽市公安交警支队领导对曹县交警大队调研发现,自今年2月1日—7月25日,这个大队就查处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59起,其中醉酒驾驶65起,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65人,其查处总量、判处人数、吊扣吊销驾驶证人数,均相当于全市其他交警大队查处量的总和。
凡有“治酒”行动 大队党委成员全到场
曹县公、检、法三部门《关于快速办理危险驾驶案件的实施意见》实施,明确了交通民警的办案权限、办案程序和刑事强制措施,为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提供了法规准则。
曹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俊福说,此举提高了交警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积极性,消除了民警的畏难情绪。“不少民警由过去不敢碰硬、办案受人情干扰变为了现在的刚性执法。”
有执勤交警告诉记者,该大队“治酒”工作开展的有章有法、轰轰烈烈,也跟大队领导班子身先士卒遏制说情风有很大关系。凡开展依法“治酒”集中行动,大队党委成员全部必到,凡遇到暴力抗法、阻碍“治酒”的,需加班加点办理“醉驾”案件的,班子成员全部必到,凡有为醉酒驾驶说情讲情的,班子成员全部必拒。
举报酒驾有奖 三个月兑现奖金2万余元
曹县是一个拥有150余万人口的大县,现有交警仅150人,警民比率为万分之一,难以保证监管全覆盖。
“曹县人多、车多、路多,仅靠几十名或上百名交通民警管住“酒驾”实属不易,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帮助。”张俊福说。
为此,曹县交警大队动员全民力量,化被动为主动,化查处为预防,在全县实行了举报酒后驾驶有奖制度,对举报查实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兑现奖励承诺,在全县形成了人人是交警的“眼睛”,人人是交警的“监控”,人人是交警的“宣传员”“监督员”。
据统计,截至目前,曹县交警大队已接到群众举报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50余起,兑现奖金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