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市道路开展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国、省道深入排查,进一步健全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管理台帐,按照辖区范围,落实隐患路段责任人,实行24 小时巡逻管控,向过往车辆驾驶人通报道路情况,确保过往车辆行车安全;深入对县乡公路、农村道路进行排查,充分发挥农村交警中队前沿阵地作用,联合乡镇派出所、农机部门加强对农村道路的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载人现场发生,保障广大农村群众出行安全。
深入客运企业开展客运安全大检查。菏泽交警支队要求辖区交警大队对全市客运企业及出租车行业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免费对车辆“体检”,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营运;联合运政部门对所有客运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坚决杜绝一年内连续发生三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保证乘客安全。同时,借安全检查之风,深入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客运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不违法、不出事,树立客运行业良好形象。
深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货运企业和学校开展安全检查。菏泽交警支队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货运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督促企业经常化地对驾驶人、职工开展安全宣传,杜绝驾驶情绪车和驾驶带病车辆上路,保证运输安全。加强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细致排查校车存在安全隐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措施,杜绝超员运载学生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加大路面管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净化交通环境。菏泽交警支队要求各辖区大队保证足够警力上路,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切实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尽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摆在一线,从严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客运交通违法行为、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等行为,积极净化交通环境,对查获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