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逃避市政处罚,张某将渝FS0321大型货车号牌挪用为渝FS0309号牌,为了以假乱真,竟然把车尾大号也喷绘成渝FS0309,结果被民警识破,在进一步核实驾驶员驾驶资格后,意外发现张某持有的是C1证,与准驾车型不符。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对驾驶员张某处5500元罚款被记24分的处罚。 4月11日,正值全国货车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日,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在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加装高挡板的渝FS0309货车快速驶入检查站。按照以往的经验,货车驾驶员都会选择在远端停放来躲避检查,这么快速的驶入引起了民警李某的注意。民警李某中断了正在检查的工作,转身示意车辆靠边,驾驶员见无法冲过,最后慢慢驶入检查站。民警李某要求驾驶员出事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张某一会儿说“证件洗衣服的时候被水泡了,没有带到身上”,“你们的民警某某知道我这个情况,不相信你可以打电话问下”等等言词来拖时间。民警李某通过对讲机查询渝FS0309大型货车处于注销状态时,张某见不能抵赖,只有如实交代其违法事实。 张某为了证明自己是挪用的号牌,主动的将卸下藏在车辆工具箱里的车辆原号牌渝FS0321黄色号牌两张找出,并主动道出了自己在前两天由于冒装沙石,要被市政处罚2000元的罚款,为了躲避罚款。张某临时其意,将自己原来报废的大型机动车号牌上在现在这个车上,躲避市政的处罚。没想到才换上两天,就被检查的民警发现,被记12分罚款5000元。 当民警再次核实其驾驶员信息时,意外的发现张某居然持有的是C1型机动车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还得被记12分罚款500元。 当民警通知驾驶员其违法行为要被记24分罚款5500元时,张某追悔莫及,念叨“为了躲避市政2000元的处罚,遭了5500元,还得记24分,还得重新考科目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