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局《关于开展“平安泸州”第三次集中统一清查行动的紧急通知》和支队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正开展的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泸县交警大队组织各中队于6月3日晚21:00至次日2:00在全县各卡点开展了“平安泸州”第三次集中统一清查行动暨酒后驾驶违法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取得了明显占果。此次统一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55人次、警车18辆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8起,其中酒后驾驶1起、无证驾驶1起、摩托车违法11起、货车违法42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43起。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为确保此次统一行动取得成效,大队提前进行了工作部署,集中所有执勤警力和测速仪、酒精检测仪等科技装备全面投入路面,大队应急值班人员与城区中队民警一同开展了集中统一行动。
二是强化重点违法整治。大队共设置固定执勤卡点8个,巡逻检查组5个,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等方法,大力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和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其中在福集城区设置了彩虹桥集中检查点和针织厂叉路口集中检查点,严查客车、货车、面包车、摩托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检查各类车辆300余辆次。
三是开展联勤联动。联合派出所、刑警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集中设置固定检查卡点,形成整治全力,联合整治面包车、货车违法、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大队教导员龙腾柯对城区中队两个执勤检查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并参与了彩虹桥、针织厂固定检查点开展交通违法检查,与执勤民警并肩奋战。县局政委吕刚、副局长王洪分别带队对彩虹桥和针织厂固定检查点开展了工作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