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民警执法执勤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执勤行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警规警纪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道德防线进一步筑牢,根据总队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高速大队明确五项措施,在认真抓好阳光执法、阳光服务、阳光办案和阳光管理等一系列执法执勤工作机制建设的同时,严格执行执法执勤工作纪律。
一是狠抓思想教育,提高法制意识。大队通过队务会、警示教育等形式,抓好民警队伍教育活动,培养民警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做到安全常提、警钟常鸣、长抓不懈,以此提高民警对严格执法执勤规范严肃执法执勤纪律的认识,加强对民警的规范管理,使民警克服麻痹思想,严格执行执法执勤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心,切实打牢民警执政为民、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
二是推行接处警督办制度和重大警情上报制度。大队把接处警工作作为规范执法执勤的首道关口,进一步明确接处警工作职责任务和操作流程,做到有警必出,另外有身体接触的警情必须一律制作笔录,及时固定证据,推行警情督办制度,由各中队队长督办检查本中队民警警情处置情况,大队对各中队警情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回访,确保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处置到位。另外,大队要求各中队民警在中队辖区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堵塞、交通管制、群体性突发事件和其他重要警情时,要及时、准确逐级上报重大警情情况,并及时补报、续报详细情况。
三是严格执行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罚没款和行政措施等管理规定,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大队要求各中队严格执行各项执法执勤纪律规定:第一,严禁处理交通违法时现场收取罚款、不开具法律文书和票据、不如实填写罚款额度;严禁搞公路“三乱”收“黑钱”。第二,严禁在办理案件和处理交通事故中发生事故责任认定不公、调查取证不公、调解处理不公等问题。第三,严禁层层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严禁交通违法处罚与民警个人利益挂钩。第四,严禁适用行政强制措施不按规定出具法律文书;严禁违规处置扣留车辆。大队对以上规定实施监督管理,以不断促进民警执法行为规范化,努力使民警在日常执法中真正做到理性、平和、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四是全面加强民警执法执勤安全防护工作。第一,大队要求民警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将自身安全防护工作置于重要位置。每次出勤前,要认真检查是否带齐必需的安全防护装备,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执勤、处理事故时必须严格按照着装规定,穿反光背心,设置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第二,要求民警必须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再进行处理工作,要求事故现场必须有人负责警戒。遇恶劣天气发生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时,进行现场处理的民警在事故车辆或拥堵现场的尾部必须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并正确站位,确保自身安全及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第三,要求执勤民警着装、语言、动作规范,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被当事人投诉和媒体曝光等问题,不发生因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导致的民警伤亡事故。
五是实行责任倒查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大队认真处理违反执法执勤纪律规定的行为,发现问题立即纠正、解决,并在全队进行通报,对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的民警,要进行个别警示,反复出现的问题,要按照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和大队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负有直接责任民警一律依法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一律实行行政问责。通过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民警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执勤行为,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提升大队的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