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严格查处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省局要求,从5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铁西大队严格落实四项措施,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货车网上违法及逾期未检验行为专项行动,以确保此次货车“清违行动”取得实效。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13年4月28日10时,大队长张洪涛组织召开全体民警大会,认真传达支队《关于开展清理货车网上违法及逾期未检验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针对近期货运车辆多次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峻形势,对全体民警进行动员教育,强化思想认识,把此次“清违行动”作为2013上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大队成立了货车“清违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张洪涛任组长,教导员张立伟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组员,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工作。
二、开展总结摸排,完善基础台帐
大队根据支队整治办下发的数据,深入辖区内鞍钢房产机运公司等20家货运企业进行排查,向存在问题货车的运输企业和车辆所属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责令停运,参加检验。对于排查出的已经报废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货车,督促所属企业或车主限期办理注销手续。对不按要求进行检验的货车,协调运管部门责令停运并依法进行严处。
三、强化宣传告知,加大震慑力度
大队充分利用鞍山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及时参加货车检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告知未检验的货车运输企业、车主和驾驶人限期进行检验,逾期不进行检验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大队对企业货车交通违法信息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统计。
四、抓好路面管理,严查违法行为
大队结合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充分发挥铁西区委岗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作用,强化路面巡逻执法,对发现的货车违法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对在路面执法时,发现的货车逾期未检验、安全状况不符合标准的,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一律扣留车辆,依法处罚,抄告所属企业并责令限期进行检验。同时,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对于逾期未检验的货车,在检验完毕后,再放行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