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谯区施集镇王先生报料称,一名老汉喝酒之后骑电动车,竟也被交警罚了款。
通讯员李琦、记者包增光核实报道:当天中午,施集镇居民老孙和妻子,骑摩托车赶到位于章广镇的妹夫家做客。午餐时,老孙一人就喝了一斤白酒。酒足饭饱后,亲人们纷纷告知千万不能酒后驾驶,否则被交警查到要拘留的。老孙灵机一动,从妹夫家借了辆电动车骑上,带着老婆摇摇晃晃出发。眼看就要骑出章广镇,却被章广交警中队民警拦下。
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老孙体内酒精含量为8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民警表示要处罚,老孙显得特别委屈:“我知道酒后不能骑摩托车,所以特意借的电动车啊。”民警解释道,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也是违法。老孙一听,连呼“又学到一课”。
随后,民警依法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让老孙将电动车推回妹夫家,由妹夫对他监督休息醒酒。
民生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都不得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