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9:10分,当事人倪先生从黄塔桃高速五城收费站搭乘从高速前往屯溪方向的出租车,前往他工作的休宁服务区汽车维修部。9时30分许,倪先生付完车费下车后,由于急着开工,忘了拿出租车后备箱里的行李物品了,待回过神来,出租车早就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了。这可急坏了倪先生,他用塑料袋装着客户资料和一些财物,原本想不引人注意,自己却将它遗忘在出租车上。如果不及时找回这些物品,不仅自己业务会有影响,还会有经济损失。
倪先生立即拨打了高速四大队执勤民警的求助电话。正在路面巡逻的二中队副中队长汪昊温在详细了解其情况后,根据其提供的红色出租车的信息,立即到监控室调取了相关的的卡口监控录像,经过近十多分钟的仔细摸排,基本认定车号牌为皖J7**82的红色出租车,随后,又通过公安内网的查询系统取得了当班司机金师傅的联系方式。通过沟通,出租车驾驶员金师傅也很惊讶,他还不知道客人将行李物品给落在了他车上。民警遂让金师傅将行李物品送至高速公路屯溪西路口,自己驱车帮忙前去领取。
经过一个小时的辗转,遗失的行李物品又回到了倪先生的手里,他发自内心的对执勤民警表示感谢:谢谢你们,高速交警好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