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牌。为此,《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对政府批准校车使用许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领取表之日起三日内核发校车标牌,并在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四是加强校车使用的日常安全监管。《机动车登记规定》对校车使用监管及校车标牌的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将辖区内校车标牌的核发、变更和收回信息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将校车交通违法和事故等情况,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督促及时接受处理,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十九、申请人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的具体流程?
二十、公安机关在参与校车使用许可审查工作中具体要做哪几项工作:
答:在教育行政部门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查验车辆安全状况,严格审核相关申请材料。一是严格查验校车安全状况。教育行政部门征求校车使用许可意见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在收到征求意见材料的一日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审查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对专用校车,还要审查校车外观标识。二是严格审核资料和行驶线路。规定在审查校车使用许可条件时,要严格审核政府批准的使用许可、校车运行方案、校车驾驶人资格等资料,审核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
二十一、校车标牌的签注那些内容?放置位置有什么要求?签注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答:校车标牌记载了校车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发牌单位、有效期限等信息。校车标牌分前后两块,分别放置于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以方便各部门加强校车日常管理。
校车运行路线等发生变化要办理变更手续,校车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驾驶人等发生变化的,要经政府批准,办理校车标牌变更手续。机动车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要收回校车标牌。规定对校车变更使用性质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或者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的,要收回校车标牌,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专用校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二十二、与其他社会车辆相比,公安机关对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报废监管等方面有什么特殊规定?
答:校车关系到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社会影响恶劣,《机动车登记规定》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检验和报废等方面规定了更加严格的措施。一是校车上牌前必须进行检验。规定校车在办理注册登记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保证校车安全技术性能。二是校车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规定校车必须每半年参加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同时考虑到校车一般不涉及跨地区运行,规定校车不得委托异地检验,加强属地管理。三是校车报废要由车辆管理所监督解体。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必须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杜绝报废校车继续上路行驶。目前,商务部正在制定校车报废标准。
二十三、成为校车的驾驶人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答: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所应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一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二是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三是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四是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五是无犯罪记录;六是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二十四、申请校车驾驶人资格许可具体流程?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四)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二十五、公安机关在加强校车驾驶人日常管理工作方面有什么严格措施?
答:《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从严格审验教育、加强动态监管、建立退出机制等方面,对校车驾驶人日常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校车驾驶人要每年参加审验教育。规定校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二是建立联合动态监管机制。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校车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机制,每月汇总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通报。三是建立校车驾驶人退出机制。规定对提出注销申请的和不符条件的校车驾驶人注销其驾驶资格许可。
二十六、近年来公安机关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中推出了什么便民服务措施?此次又推出哪些服务措施?
答:近年来,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公安部通过修订部门规章、制定服务群众措施等形式,陆续推出了100多项涉及车管服务、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2009年,下发了《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在36个大城市推行通过互联网、电话办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2010年,下发了《交警系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措施》,要求所有地市建立互联网和电话服务平台,实现机动车选号、考试预约、补换领牌证、信息查询等12项服务功能。通过放宽许可条件,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调整工作模式,广泛推广应用了网络、电话、短信以及自助服务模式,形成了以社区服务站、汽车销售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等为网点的车驾管服务网络,全国2500多个市县车辆管理所,8100多个社区、县乡服务站点,291个互联网、电话平台构建的车管服务网络,有效满足了新形势下群众便捷高效办理业务的需求。
此次,公安部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进行了修改,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和服务理念,新推出了向县级下放业务、缩短业务办理时限、延长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推行互联网和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考试、放宽大货车驾驶证申领年龄条件、允许营运货车异地检验和营运驾驶人异地审验等6项便民服务措施,更加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办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
二十七、为什么要进一步向县级公安机关下放业务?此次修改部令主要是下放那些业务?
答:针对大部分县乡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办理汽车类驾驶证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只能到地市级车辆管理所或其分所办理的问题,公安部于2009年出台文件,要求各地将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换证、补证,以及提交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由地市级车辆管理所下放到县级车辆管理所办理,方便县乡群众就近办理相关业务。目前,绝大多数县级车辆管理所已经能够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补换领,以及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群众反映办事距离大大缩短,不用再往返几百公里到地市去办理业务,非常方便。另外,随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不断深化,大部分县级车辆管理所基本具备了考试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因此,将下放驾驶证补换领、审验业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予以明确,同时要求将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具备条件的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方便县乡、农村群众在家门口申领汽车驾驶证。
二十八、为什么要推行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属地化管理服务措施?申请在异地办理审验和检验有什么要求?
答:目前,随着物流业的迅速发展,很多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长期不在登记地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在驾驶证或者车辆临近检验期限时,需要从营运地返回登记地办理审验业务,往返路途远,耗时费力,成本很高。目前,全国货运机动车达1890万辆,客运机动车293万辆;共有营运驾驶人1944万人,占驾驶人总量的7.38%。其中,客运驾驶人205万人,占11.76%;货运驾驶人1739万人,占84.99%。为减轻营运驾驶人的经济负担,方便其就近办理驾驶证和货运车辆审验业务,规定将在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运车辆纳入营运地管辖,在办理有关备案登记手续后,允许在营运地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此外,将长期在异地营运的货运车辆纳入属地化管理,也有利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时提示驾驶人和车主恶劣天气、路况等信息,提醒及时处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
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所有人首先要向营运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并填报包括营运企业、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交管部门将根据这些基本信息开展提示服务和日常教育。在办理备案登记满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
二十九、为什么客运车辆不能在异地备案检验?非营运小型车辆如何在异地办理检验业务?
答:考虑到客运车辆主要从事点对点运输,通常是往返于登记地和运输目的地,车辆所在地比较固定,因此在登记地进行检验基本能够满足需求。
目前,除大型载客汽车以外,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在办理申请后,可以直接在机动车所在地验车,并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三十、为什么要延长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
答: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此前规定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一些群众反映由于平时工作较忙,学习驾驶的时间少,参加考试的周期较长,在2年的有效期限不能完成全部科目考试。为回应群众需求,123号令施行后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将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培训,真正熟练掌握驾驶技能,提高安全驾驶意识。
三十一、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办理时间有什么变化?
答:此前,车辆管理所办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业务的时限均为3日。近年来,随着车辆管理所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等网络和技术手段的不断完善,以及车辆管理所工作岗位的优化调整,在更短时限内办理这些业务的条件已经具备。此次修改,规定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缩短为1日。群众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的新的驾驶证,方便驾车出行。同时,对于申领驾驶证的群众,在考试合格后,参加宣誓仪式的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
三十二、开展驾驶证考试自助预约服务的优点是什么?
答: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为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前都需要提前预约。实行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自助预约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增加了考试预约方式,方便群众根据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安排自主预约考试,避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造成的排队等候。因此,123号令规定车辆管理所要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方便群众自助选择时间参加考试。
三十三、如何贯彻好两个部门规章?
答:一是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使民警尽快熟知立法精神和基本内容,尽快掌握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具体工作要求,做到正确理解、熟练掌握、严格执行。二是充分借助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重点宣传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的措施、便民利民的措施以及办理校车标牌、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流程。在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等单位公布新的规定和办事流程,公开办理牌证的程序和收费标准。三是根据新的部门规章修改工作规范和标准,调整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升级信息系统,调整系统软件功能,做好民警操作技能演练。四是加快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建设,尽快建成带有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的科目二考试场地。五是与教育行政等部门做好工作衔接,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履行校车使用许可审查、校车标牌核发、校车驾驶资格审批等职责。
三十四、近年来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有哪些?
答:近年来,在全国公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大幅增长,交通出行规模日益递增,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逐渐增多的情况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得到有力遏制。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从2006年的37.9万起下降到2011年的21.1万起,死亡人数从8.9万人下降到6.2万人,万车死亡率从6.2下降到2.8,分别下降了44.3%、30.3%、54.8%。特别是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明显,从近年来最高的一年发生55起、死亡852人下降到2011年的27起、451人,降幅分别为50.9%、47.1%。一是强化协调联动,着力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全国31个省(区、市)、所有的地级市以及97.4%的县(市、区)、93.1%的乡(镇、街道)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或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许多地区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和协调会商机制,研究制订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措施,开展严劣天气和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联动。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筹措资金,扎实推进“公路安保工程”,通过落实道路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资金,增设了一大批交通安全设施,治理了一大批道路安全隐患,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三是落实企业责任,突出抓好重点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程度明显提高。四是严格培训考试,切实增强驾驶人整体安全素质。不断加大机动车驾驶人源头管理力度,从提高资格准入门槛、完善培训考试培训内容、加强日常教育管理、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等多方面着手,切实强化驾驶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驾驶人安全素质。许多省市都建立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和“荣誉驾驶人”制度,认真开展驾驶人从业资格诚信考核,定期对驾校学员考试合格率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发生率进行统计并公布,建立完善了客运企业驾驶人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五是坚持因地制宜,不断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紧紧围绕“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地区客运市场,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六是加强路面执法,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针对重点车辆、重点路段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及“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和高速公路、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路面交通管理。七是深化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和对象,不断创新手段、方法和形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实施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地普遍将道路交通安全内容纳入中小学生教学课程,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八是立足科技创新,努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加大科技投入和成果利用,创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手段,不断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效率。全国423个城市实现了交通信号联网控制,568个城市建成了集接处警、信息采集、交通控制为一体的交通指挥中心,高速公路、重要国省干道普遍安装了超速监测系统以及行车安全提示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数字化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