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预防和减少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道路客运事故多发势头,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秩序,给群众提供一个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都昌交警“三排查一落实”积极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全面消除道路客运安全隐患。
一是排查道路安全隐患,构造平安畅通环境。该大队组织人员加大排查力度,对辖区内所有道路曾经发生或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急弯、危桥、堤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以及乡、村危险路段等全面排查整治,并逐一记录。对往年已排查治理的危险路段,结合事故分析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对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一时没法整治的,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上报大队领导。在此基础上,联合交通运输局、安监部门共同排查,共同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排查客运驾驶人,严把交通管理源头。大队针对驾驶员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登记造册,审查驾驶员资格与所驾驶车辆车型是否相符,对情况不明的,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共同查明驾驶员准驾情况,对不符合从业资质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上岗。对排查出有两次以上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进行专门教育,对多次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理及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客运驾驶人,协调运管部门取消其从业资格、调整岗位或解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排查客运车辆,强化车辆规范通行。大队对客运车辆实行动态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清理各类班线客运车辆的违章、保险、年检等情况,登记造册。尤其是对农村客运车辆的二级维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在具有相应资质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维修,是否存在开具假合格证的现象。对不符合营运安全条件的车辆坚决不准上路行驶。凡是违反规定的,大队将协调运管部门吊销其营运执照。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客运安全意识。该大队联合其他部门监督各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他们强化客运站、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尤其是加强驾驶员的教育、驾驶技能和紧急避险技能的培训。对排查出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合格的客运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