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12年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徐州运管从5月底至12月底,在全市运管系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13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十二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道路运输、出租汽车运输的;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2、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未取得包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包车客运经营业务的;未经许可擅自为企事业单位提供通勤服务的厂包客运车辆;厂矿、企事业单位自备运力和其他社会车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游包车客运经营业务的。3、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集装箱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危险品运输不按要求配备押运员和搬运装卸员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4、进一步强化源头治超工作,组织对货源企业进行检查,依法整治并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装配载行为,做好货运从业企业和车辆的源头监管工作,执行关联处罚制度对违法驾驶人进行计分处理。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维修场所、从业人员、设备设施不符合开业条件的;未按规定公示经营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制作、出具机动车维修记录或者结算清单的;超范围从事机动车维修的;未经核准变更作业场所的;不签发或签发虚假的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的,未按规定建立配件采购登记制度的。6、驾校超能力培训、学时缩水的;教练员吃拿卡要、侮辱学员、酒后教练、伪造学时的;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教练车从事教学活动的;同时加大对黑驾校、非法培训点及挂靠车辆的查处力度。7、公交车不按规定行车和停车的:包括严格执行“先关门、后挂档,门不关好不起步,车不停稳不开门”;驾驶员高速行车、争道抢行、双排停车等违规操作和开车抽烟、打手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的。对以上行为,督促公交企业对违规驾驶员进行离岗培训,情节严重的,给予严厉处罚。8、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含套牌车);出租汽车异地经营的;驾驶员无出租汽车客运资格证件的;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非法合载的;非法使用“小飞机”的;故意绕道行驶的;服务态度恶劣的。9、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10、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的,应急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不足、培训不够的。1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保证行动效果,徐州运管部门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1、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2、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3、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4、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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