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执行公安机关警车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民警执勤执法,树立交警良好执法形象,切实规范警车管理和使用,武宁交警按照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在全队再次认真开展了警车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从即日起,大队要求各股、中队对“五条禁令”、《警车管理规定》及相关的交通法规进行再动员、再学习、再落实,使各项规定入脑、入心、入耳,自觉遵守警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合法、规范、文明、安全管理使用警车。同时通过组织全体民警观看警车违规行为警示教育片、学习讨论违反“五条禁令”反面典型通报等形式,对民警进行行车安全教育,使民警真正认识到严格遵守警车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保障行车安全对于自己和他人的重要性,从而严格依法依规驾驶警车,自觉维护好公安交管机关良好形象。
二、严格审查,重申管理规定。大队要求要逐辆核对警车的年检、保险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保险标志是否张贴,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记录,如果存在,要迅速办理违法记录消除手续。同时要求所有警车驾驶员必须报大队备案,实行警车驾驶员资格管理;驾驶员出动警车前必须带齐三证;需驶出辖区的,必须报经大队领导审批;除上路执勤、因公出差等情况外,所有警车必须有序停放在大队院内,集中管理;驾驶警车时,必须规范着警服,系好安全带,不得抽烟、打手机;非警务活动不得开启警灯、警报器,不得超速行驶、闯红灯,不得有扰民行为;严格遵守“五条禁令”,不得饮酒驾驶警用车辆;驾驶警车人员严禁耍特权、抖威风,严禁开赌气车、霸王车。
三、落实责任,严格警车使用。大队与民警签订警车使用管理责任状,将警车管理使用的责任层层落实到各股中队各民警,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警车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围绕警车管理使用、责任落实等方面,强化对各股中队警车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非民警驾驶警车、酒后驾驶警车、驾驶警车违法等影响警车安全使用问题,和驾驶警车未着警服、违规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前等违规使用问题,将严肃追究股中队领导和责任民警的责任。同时,在警车日常维护及保养工作中,大队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对警车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严禁民警驾驶“带病车”、“故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