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变管理为服务的执法理念。大队积极参加支队、共青公安局法制科组织的执法培训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教育民警转变以往管理者为服务者的观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努力实现交警执法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提高各岗位民警工作业务水平。大队认真组织开展民警参加支队统一组织的网上考试、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123号”、“124号”两个部令以及规范执勤执法的有关规定,增强民警证据和程序意识,提高民警执勤执法综合素质,同时邀请共青分局法制科民警前来大队给民警进行规范执法培训。
(三)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大队教导员先后多次组织民警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内务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部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全省交警执勤执法“十个严禁”》等公安纪律规定,对部局、省厅、总队、支队下发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对一线民警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等岗位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案析理,以案说法,提高民警自身防腐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
(四)办事流程公开,便民服务做实。大队全面落实警务公开制、公开承诺制、挂牌上岗制、延时服务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等便民规定,车管所在办证大厅设置便民桌凳,放置饮水机、笔纸等物品,方便群众办事,大队要求车驾管岗位民警做到业务熟练,实行一次性告知,减少群众办事往返次数,对待群众语言态度热情,着装规范,持证上岗。大队在2012年就已经联合保险公司建立事故快处快赔“一站式”服务中心,目前运行正常,帮助简易事故处理当事人节约大量办理理赔时间。根据共青城市建设“平安共青”总方案要求,大队出台了为期三年的事故处理联动机制工作预案,联合政法委、司法局、法院等单位建立“三调联动机制”,为有效化解重大事故印发的社会矛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