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以来,由于中秋、国庆双节,广大人民群众叠加出行,直属二支队第五大队辖区九景、彭湖高速公路作为连接九江、景德镇、上饶的交通大动脉,车流量猛增,但在上级领导和大队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大队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一、未雨绸缪,做好节前工作部署。一是领导充分重视,做好节前动员及节间安排工作。为提前做好节前动员工作,大队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了《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长假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两节”期间向支队指挥中心报送相关信息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大队领导要求全体民警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全体整治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止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是开展疏堵保畅工作演练。大队于9月24日提前开展了“三段管控、四岗定位”工作法学习活动,9月25日开展了应急车道疏堵保畅工作演练,通过演练,提高了大队民警对“三段管控、四岗定位”工作法的掌握程度。
二、亲力亲为,领导深入一线检查指导。10月6日上午,吴晓光副总队长亲临辖区,对节日返程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指导;9月30日、10月7日,支队长洪安来到大队及驻外中队,对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布置;10月1日,刘钊副支队长深入大队检查指导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亲切慰问了节日期间仍奋战在一线的执勤民警。与此同时,支队政秘科科长黄宏源带领支队机关民警一行参与了9月30日、10月1日、6日、7日实行一级勤务期间的收费站执勤。大队长代勇多次上路,亲自参与路面执勤,主动发现路面问题,并深入辖区石钟山、鄱阳服务区和驻外中队,对节日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和路面管控工作作出现场指导。
三、深入走访,做好联勤联动工作。为树立“双节”期间一盘棋的思想,大队领导在节前和节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走访活动,加强了联动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代勇大队长9月25日带队走访了九江管理处,协调节日期间道路管控工作。9月29日,大队分别走访了湖口、都昌等客运企业,督促做好客运车辆管理工作。10月1日,大队联系了辖区收费站做好联勤联动,做好信息共享,有情况及时通报。10月3日,大队联系了湖口县人民医院和上饶鄱阳湖医院,湖口、鄱阳县消防大队等单位,确保有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救助。同时,大队节前走访了景德镇市金牛和湖口县龙达危化品公司,协调节日期间及限行时段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两个企业都认真执行了禁行规定。
四、有的放矢,合理部署节间勤务。节日期间,大队严格按照支队要求9月30日、10月1日、6日、7日实行一级勤务,2日、3日、4日、5日实行二级勤务,大队除正常执行24小时巡逻勤务外,排出了节日期间的特殊勤务,每天上午、下午分别排出4个小时在湖口、蔡岭两个收费站进行执勤,石钟山、鄱阳湖两个服务区进行安全宣传,行人整治组每天四个班次重点打击辖区行人上高速、停车上下客等重点违法行为,并排出民警备勤班次,确保有突发情况能拿得出、顶的上。
五、立足路面,做好隐患排查清理。节日期间,大队按照支队要求,暂停了辖区的一切施工审批,大队辖区九景、彭湖高速没有发展一起占道施工行为,同时,为了达到清理路面违法行为,保障路面安全畅通的目的,大队在完成“双节”期间繁重勤务的前提下,将“每周一排查”临时变更为“每天一排查”,并将问题及时反馈给业主单位。为了吸取陕西“8.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经验教训,大队在石钟山服务区双向出口进行了物理隔离,双向摆放了25个反光椎桶,服务区标志牌摆放非常到位,内容已更新,大队分流点彭湖互通标牌设置良好,物资储备在桥隧所和石钟山服务区内。
六、成效显着,节间管控达到预期效果。节日期间大队通行流量最高时段猛增300%-500%,但在大队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保证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未发生服务区、加油站及路面拥堵情况,大队辖区高速公路通行情况良好。节日期间,大队出动车辆200余台次,出动民警500余人次,开展收费站、服务区交通安全宣传50余次,发放安全出行提示彩页、文明交通倡议书和省交通预警示意图5560余份,现场查处路面违法行为260余起,非现场拍摄违法行为7265起。节日期间,大队全体民警本着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注重对广大司乘人员的宣传教育,对轻微违法行为在警示教育后放行,此举得到了广大司乘人员的普遍认可,并受到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充分展示了江西高速交警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