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特别是摩托车保有量不断上升,它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要代步工具。同时,许多摩托车不按规定办理登记,不少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且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居高不下,交通事故频发,造成巨大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就九江县来看,全县机动车保有量约29000余辆,其中摩托车19000余辆,占全县机动车65%。2010年涉摩一般道路交通事故92起。2010年11月,九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任领导班子组成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集中整治,狠抓摩托车、超标助力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011年涉摩一般道路交通事故46起,同比下降50%;2012年上半年涉摩一般道路交通事故13起,同比下降61%。截止2012年7月,全县摩托车上牌19000余辆,摩托车驾驶证办证26000余件;超标助力车上牌17800余辆、办证13000余件,上牌办证率名列全市前茅。
一、强化组织精心部署是集中整治的根本保障
大队自2010年11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定期或不定期确保每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集中整治摩托车专项行动。成立了整治涉摩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干崇生任组长,教导员涂益群任第一副组长,副教导员曹强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队治安科,曹强副教导员兼办公室主任,治安科长吕敦钰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整治氛围。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是集中整治的重要法宝
为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特别针对骑乘摩托车人员的安全意识相对较为淡薄,大队从紧张的经费中拿出专项资金,在县城中心岗亭显要位置安装一台4M*4M的大型电子显示屏,24小时不间断播放“严禁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严禁‘三无’摩托车上路行驶”、“严禁摩托车超员载客行驶”等宣传提示语。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的开展,依托县电视台、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短信平台、报刊杂志、网络媒体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知识,教育广大摩托车驾车人杜绝无证驾驶不超员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每星期由一名大队领导牵头,宣传科组织协调各科、中队宣传民警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大街小巷、田间地头、摩托车行、群众家中,通过搭建宣传平台、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特别是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惨重后果。从而,营造声势浩大的整治氛围,促使摩托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预防事故、促进和谐。
三、强化协作创新服务是集中整治的重点措施
大队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形成强大合力,调动一切社会力量,紧紧依靠当地派出所、城市居委会、农村村委会、摩托车销售网点等部门,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掌握底数,动员无牌无证摩托车车主、驾驶人尽快办理合法手续,杜绝“三无”摩托车上路行驶。一是与全县所有经销摩托车行取得联系,在群众购摩托车之前,由车管所委托经销商首先发一份《关于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牌照告知书》,再依法代办摩托车挂照办证手续,在法定期限内,请业主到车管所参加理论及实践考试,并审核挂照手续,合格后按规定领取驾驶证、行驶证、号牌,切实做到服务措施到位。
二是指定各辖区交警中队民警到各个社区、行政村、自然村进行联络与沟通,掌握购买摩托车数量情况,对未办理挂照办证手续的车主,由社区、行政村领导和自然村小组长与民警一道挨家挨户做工作,上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到车管站经考试或审核手续后领牌领证,切实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一切服务群众。三是由各农村辖区交警中队组织,车管所民警轮流定期或不定期下乡为群众进行摩托车驾驶证考试服务,切实做到了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佳、服务水平高。
四、强化措施狠抓整改是集中治理的关键环节
大队按照省、市公安交管部门的要求,缜密安排、精心组织,领导挂帅,全警参与。积极有效的开展了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2012年3月以来,为规范本县超标助力车、电动车的管理工作,按照《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九江市超标助力车暂行管理办法》积极开展超标助力车整治行动,大队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分管领导认真负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行动以城区为重点,在各乡、镇、村以及105国道、九码快速通道、双瑞线进行突击整治。一是在城区上下班交通高峰时段,以十字岗亭、东风路口、县一中及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在疏堵保畅的同时,严查摩托车违规占道、越线行驶、乱停乱放及超标助力车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在交通平峰时段,采取设点和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无牌、无证、无保险的摩托车、超标助力车和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摩托车非法安装雨蓬、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纠,不消除违法行为不予放行。三是对暂扣的“三无”摩托车和超标助力车,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履行法律手续,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抵制说情风,依法一个不漏地进行登记挂照、考试办证、强制保险。同时,实行机关干部与群众一样;公安民警家属与百姓一样;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一样的“三个一样”标准予以处罚。四是注重督导检查,确保取得成效。大队要求每名在岗、在编民警和职工,每月必须至少完成查获5辆无牌无证摩托车。
同时由大队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从各科、中队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督导检查小组,对大队所属5个机关部门和5个基层中队重点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通过督导检查,牢固树立民警公正公开、文明规范执法意识,消除违法行政隐患,从而打造一支公正廉洁执勤执法交警队伍。通过上述举措,对摩托车、超标助力车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因摩托车、超标助力车引发各类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