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大队主动会同县教育主管部门,就开展校车安全工作加强协调,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成功经验,审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互通情报信息,共同行使职能,认真研究校车安全管理措施,要求各校提前对校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同时与教育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集中时间,分别深入各校,全面对校车进行检查。
二、严把校车和驾驶人资质关。大队严格按照见车、见人原则,对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逐校对所有校车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校车安全状况,细化安全标准,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相关学校迅速予以整改。还组织校车驾驶人、学校主要负责人、校车安全管理人进行座谈,通报各地校车交通事故,剖析事故原因,及时开展宣传警示。同时,对校车驾驶人的资质全面进行清理、审核和登记备案。
三、落实校车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要求辖区各中小、幼儿园及校车所属单位认真落实校车管理规定,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确保校车及其驾驶人全部符合安全资质;同时,大队要求有校车的学校指定一名校领导专门负责校车安全工作,确保校车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校车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禁止存在安全性能问题、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喷涂校车颜色和办理校车标牌、未配齐安全防护设施的车辆和无相应安全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参与学生接送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气氛。大队不断深化开展“牵手平安行”安全宣传活动,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乘坐不符合条件车辆的危害性,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校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接送中小学生、儿童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从思想根源上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素质和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