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行资格审核,认真开展摸排工作。该大队按照校车管理办法和具体规定要求,会同县教育、县交通运输部门,再次对全县幼儿园校车及驾驶人进行资质审查。
二是落实校车及驾驶人“三级监管”体制。大队要求各中队确定“一对一管理”并建立健全本辖区校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台帐和管理制度。为了明确责任,各中队分别填写详细情况监控表,上报大队秩序科备案存查。
三是明确分工,建立规范准确的校车管理台帐及档案。该大队在开展校车及驾驶人登记工作中,中队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掌握辖区内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人以及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对全县校车驾驶人及学校负责人进行专题安全教育。该大队积极争取当地乡镇政府支持,集中各乡镇安全管理员、幼儿员负责人及驾驶员接受专题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之前,广大校车驾驶人思想上能高度重视校车驾驶的重要性,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