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盐城市交通运输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法治建设先进单位”殊荣。 近年来,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创建“法治型交通”为目标,从五个方面着手,努力在依法履职、执法监管、服务发展、机制创新、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实现依法行政,力保执法工作实现“诉讼无败诉、复议无撤销、信访无错案、复查无违法”的“四无”目标。该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依法决策,强化评议考核,大力转变职能,实行“阳光政务”。他们将审批事项、审批范围、收费依据等向社会公布,公开权力事项的运行流程并统一固化上网,实现行政权力事项网络办理,通过专网系统自动生成执法行为的量化结果,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控、便于监督。将涉及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服务项目全部纳入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做到所有业务“一个窗口进出”、“内部封闭式运作”、“一条龙”服务,倾力打造阳光、规范、问责、满意的法治机关,依法执政理念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建立了“权事清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运行机制,相继出台了首接责任制、限时服务制等诚信服务制度;维护群众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便民”的原则,妥善处理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积极化解各类交通运输资源行政纠纷,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