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市民、乘客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打造保定东站的良好形象,从1月14日起,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对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进行治理,特别是针对京广高铁保定东站出租车拒载、拼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今天上午7点30分,来自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出租管理处、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的三十多名工作人员兵分三路,分别在去往京广高铁保定东站的路上、保定东站停车场入口以及出口出租车客运必经地段对出租车进行清查整治。
上午10时许,笔者来到保定东站停车场入口,看见一名执法人员正在开具“证据保存清单”,上前询问得知,一名出租车司机在营运过程中没有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被执法人员暂扣了从业资格证,并要求其在7天之内到出租车管理处接受处理。
上午11时34分,一辆出租车被执法人员拦截,该出租车上坐着两名乘客,计价器却仍显示处于空驶待租状态,出租车管理执法人员对乘客进行了调查取证后表示,对该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行为,出租管理处将会进一步进行处罚。一上午时间,执法人员共查处10辆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出租车。
据了解,为了更好的治理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三部门联合下发通告,即日起对我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进行联合治理,严格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对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器、绕道、拒载、甩客、索要高价、随意拼车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一律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罚。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对无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出租客运的“黑车”、私家车,一经查实,由交通部门按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处罚。所有进入保定东站经营的出租车必须服从执法人员统一调度,在规定地点停车待客,任何人员不得到出站口揽客。经市政府明确保定东站由市区管理,除保定市区出租车外,其他县(市)出租汽车一律不得进站经营,违者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对不服从行政管理或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