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日17时50分,赤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在国道112线赤城县白草镇蒯家营村东公路上,白草镇梁家营村骑摩托车的刘兴明被一辆白色轿车撞倒,刘兴明已死亡,肇事车辆已经向东逃逸,接到报警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大队领导立即带领事故民警赶赴现场。
到达事故现场后,该大队领导及事故民警兵分四路,一路民警迅速向逃逸方向进行追逃;一路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自己勘查,细心提取车辆散落物;一路民警赶赴事故现场附近村庄寻找目击者;一路民警调取沿途监控录像。同时,大队立即启动《赤城交警大队、丰宁交警大队建立国道112线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大队领导联系丰宁交警大队,让其协助排查、堵截嫌疑车辆。在事故当晚没有将肇事司机抓获的情况下,大队长李景立即组织召开会议,抽调业务能手成立“12.3”重大交通事故追逃组,李景大队长、主管事故教导员刘良金亲自带领事故科长张树祥、民警陈凯、张永军迅速开展紧张的侦查破案工作,争分夺秒抓紧时间寻找线索,力争快速破案,及时缉拿肇事逃逸司机归案。大队民警认真调取了沿途监控,肇事车辆为一白色轿车,无车牌号,但由于监控模糊无法辨认车辆品牌型号。于是民警拿着现场提取的肇事车辆散落物一家家汽车4S销售店进行比对,通过不懈努力,最后确认为一辆新白色比亚迪速锐豪华型轿车。
追逃组迅速通过到张家口,承德,北京三地的比亚迪4S店调取购买白色比亚迪速锐豪华型轿车的客户资料,对赤城及周边区县购买车辆一一排查,于2012年12月8日在怀来和涿鹿交警大队的大力协助下,锁定嫌疑车辆为涿鹿县五堡镇任志锋购买的白色比亚迪速锐豪华型轿车,大队长李景带领民警赶赴逐鹿县将肇事嫌疑人进行了控制。
通过对事故现场肇事车辆散落物和嫌疑人任志锋车辆进行比对,全部吻合。在法律的威严和证据的攻势下,任志锋交待了交通肇事驾车逃逸的犯罪事实,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任志锋现已被刑事拘留。至此,“12.0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宣布告破。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