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警用车辆管理的各项指示精神,切实维护公安交警部门良好形象,秦州城区交警大队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警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坚决杜绝警用车辆和驾驶人违规违纪问题的再次发生。
一、强化学习教育,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大队每月的队伍会上,对全体民警和交通协管员进行一次以公安部“七个一律”、“两个严禁”和《警车管理规定》、“五条禁令”和《交通安全法》为等重点内容的驾驶人交通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人人做到“交通法规,模范遵守;五条禁令,警钟长鸣”。同时,大队还在全体民警中组织开展以“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为内容的职业模范评比活动,进一步强化和促进警车驾驶人忠诚守纪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二、强化整章建制,规范警务用车制度。为了从源头上加强警车和驾驶人管理,大队从制度建设入手,一是重新修正制定了《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公务派遣制度》、《警务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强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车”。二是加强对大队现有警车日常管理,逐车进行排模登记和定期核实,防止警用车辆外借、警用牌照的流失和车况的良好。三是加强对警车驾驶人员的资格认证审查,建档备案,及时核销准驾证明。四是层层与车辆使用人和驾驶人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增强车辆使用人和驾驶人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强化督导检查,防范违法违纪问题。大队把贯彻执行警车管理与提升队伍正规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对警用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大队还定期不定期组织大队领导深入辖区基层中队检查是否存在协管员驾驶警务车辆、民警公车私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及时通报,防患于未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大队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问责制度”,明令对违犯警用车辆管理规定和违犯“五条禁令”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养奸、纵容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