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措施,深入推动我市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实地检查校车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7月24至25日由市政府督察室副主任刘旭、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罗立林以及教育局、交警支队相关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督导组赴攸县、茶陵对校车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在听取了攸县、茶陵校车办领导对当地校车安全监管情况的汇报后,督导组的教育、交警部门负责人就校车标牌办理、非专用校车改装、校车驾驶人管理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指导与答复。市政府督察室副主任刘旭在肯定前一阶段两地校车交通安全监管的成绩同时,也特别指出了攸县、茶陵在校车交通安全监管中存在着政府重视程度不高,工作进度缓慢、安全隐患较多的问题,目前工作位于各县市区的末位,针对攸县、茶陵当前的情况,他代表市政府督查组提出督导要求:一是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校车安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门,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不容轻视,各级政府责无旁贷。二是县级财政要加大保障力度。校车安全是民生工程,要将此纳入财政预算,增加资金投入,要花钱买平安,为百姓办实事。三是要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老百姓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让孩子乘坐合法校车,抵制乘坐非法校车。四是要加强工作督查力度。县校车办要根据辖区的校车分布情况将安全监管责任分解到乡镇党委政府,加强指导和督促。市政府督查室将在秋季开学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并下发至各县市区的主要领导,对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县市区将直接由市政府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