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见义勇为人员发放优待证是经该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见义勇为基金会等部门共同研究决定,主要发放对象为:南通市历年来受到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人员;受到省政府授予“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人员;因见义勇为受到南通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人员;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及子女,限定一人)。
南通市见义勇为人员优待证正面印有南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见义勇为优待卡字样及卡号;背面印有南通市见义勇为人员优待证字样及持卡人的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此外,背面的使用须知中明确表示:本卡仅限本人使用;持本卡可免费乘坐南通市管辖区内城市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