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大整改、大宣传、大提高”活动,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常态化,对施工工地存在的地质灾害危险要全面掌握、超前防范,动态监测,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度汛。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整治成效为检验标准,突出对典型“三违”行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以及防火防爆、防汛防台风等预防工作开展重点督察;创新督察形式,提高督察的覆盖面和有效性;加强“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将考核评价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信用记录;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确定本地区的示范项目。同时,针对主汛期已至的情况,要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提前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预防预警; 督促项目从业单位加强与当地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动,做足应急防护工作;全面掌握防范施工工地存在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险情,加强巡视检查、动态监测。